扬子晚报|“我有关系能帮你逃脱刑事处罚”,遇到这样的能人最好离他三米开外
扬子晚报网8月11日讯(通讯员 黄辰雨 谷秀秀 采访人员 陈咏)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够帮助醉驾者“逃脱”刑事处罚,以此为由实施诈骗,骗取所谓的“疏通关系费”两万余元。采访人员11日从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获悉,经检方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诈骗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扬子晚报|“我有关系能帮你逃脱刑事处罚”,遇到这样的能人最好离他三米开外
【扬子晚报|“我有关系能帮你逃脱刑事处罚”,遇到这样的能人最好离他三米开外】2018年3月,孔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倒了路人,导致对方受伤。此后,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孔某为此十分担心,想找人打点关系,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此后,孔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李某,李某向孔某宣称,自己认识交警队的一名大队长,还有在政府和医院的朋友,可以让医生建议伤者保守治疗,为孔某节省医疗费用。李某向孔某打包票,保证孔某不会被判刑。
听到李某的一番承诺,孔某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对李某言听计从。此后,李某不断提出要“打点费”和请客吃饭的费用时,孔某从未怀疑过。直到2019年3月,孔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遂向司法机关报案。
经查,李某以花钱请交警队朋友、医生、法官等人疏通关系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孔某人民币25000元。李某被讯问中交代,自己收了孔某的钱,但没有去为孔某的案件说情、打招呼。他也清楚,自己左右不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当初承诺孔某,一来是自己虚荣心作祟说大话,二来是想利用孔某的脱罪心理骗点钱花花。
经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广陵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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