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科学品牌被滥用须及时制止纠偏,别用香烟灼伤“天眼”

据科技日报报道 , 一种叫“天眼”的香烟 , 悄然在贵阳等地流行 , 外包装上不仅有“天眼”的全景模型以及“FAST”的简称 , 还缀以瑰丽星云和灿烂繁星 。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可知 , 早在2017年3月17日 , “天眼”中文商标就被一家烟草公司申请注册 。 出品方号称 , 香烟以“中国天眼”命名 , 是要致敬“中国天眼”所蕴含的伟大科学精神和奋斗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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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科学品牌被滥用须及时制止纠偏,别用香烟灼伤“天眼”】众所周知 , 吸烟有害健康 。 烟草堂而皇之地挂上科技工程的大名 , 实在很难让人体会到致敬之意 , 反而有亵渎之嫌 。 据报道 , 烟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标时 , 和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没有做过任何沟通 。 国家天文台为此发过律师函交涉 , 但没有得到回应 。 企业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 还需通过法律途径确认 。 即便商标合法 , 也属于碰瓷行为 , 让公众在情感上难以接受 。
不仅香烟 , 通过商标申请注册强行与中国天眼拉上关系的 , 还有不少企业 。 蹭热度是当下常见的营销手段 , 但是 , 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品牌的热度 , 不应该也不能想蹭就蹭 。 专家建议 , 在大科学工程实施过程中 , 应提前谋划商标申请 , 获取商标保护主动权 , 防止大国重器商标被滥用 。 此外 , 在商标申请注册审核方面 ,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也应该对类似“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工程进行严格保护 , 防止企业搭便车、钻空子 。
大科学品牌被滥用 , 必须得到及时制止和纠偏 。 当然 , 如何合理合法地利用好这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 , 让类似“天眼”的国家级科学IP发挥出应有的衍生价值 , 从而进一步助力相关科学研究 , 更是一个值得深入、严谨探究的新课题 。
北京联盟_原题为:别用香烟灼伤“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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