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一朵|房产证增加“居住权”,小心家里平添“合法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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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一朵|房产证增加“居住权”,小心家里平添“合法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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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 , 一则短视频火爆网络 。
年轻的小夫妻把老妈从乡下接进城里的房子 。
丈夫的父亲故去 , 妈妈常年在乡下独居 。
这次接进城里 , 一则为老人年纪大 , 方便照看 ,
闲暇之余 , 还能帮着看看孙子 , 两全其美 。
本是人之常情的事情 , 却发生了意外小故事 。
老太太常年居住乡下 , 本性淳朴 。
来到城市后 , 没事去跳跳广场舞本也无可厚非 。
但是一来二去和一个舞伴老大爷相好了 。
小夫妻本也不反对 , 哪知道老太太不知受了什么蛊惑 。
一定要把房产证加上舞伴老大爷的名字 。
此事可非同小可 , 好不容易在城市里打拼来的房子 。
莫名其妙就要加上一个陌生人的名字 。
一来二去闹的沸沸扬扬 , 引起极大社会关注!

这个事件让小编想到了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 。
单身老爹苏大强 , 晚年得到了所谓的“知音”保姆小蔡 。
也是受了小蔡的迷惑 , 坚持要改房产证 , 加上小蔡的名字 。
遭到全家的激烈反对 , 和上面那桩事件异曲同工!

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 本就是无理取闹 , 无非平添心烦 。
但是下一步 , 也许就会变为现实啦!!!
最新民法典改革 , 在民法房产这一项里 , 加入了“居住权”这个概念 。

居住权释义: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 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
也就是说 , 自己的房子 , 不用过户 , 不用增加所有人 。

也可以让外人堂而皇之的合法入住了!
民法典里规定的这个“居住权”甚至比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名字还牛!
新规规定:
只要是正规合法获得“居住权”的人 , 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 , 合法住在该住所中 。


举例说明:
比如 , 丈夫把小三设定为“居住权人 。 ”
那么 , 将来即便夫妻离婚 , 房子被判给妻子 , 仍然不影响小三在“居住权”期限内合法住在房子里!
OMG!!!
更要命的是 , 这个居住受法律保护 , 妻子无权赶人!
更可怕的是 , 这个居住权 , 可以设定给任何人!!!
哪怕是广场舞大爷大妈 , 卖保健品的贴身小管家 , 家里保姆 , 统统都可以!

但是 , 值得稍微放点心的是 , 这个“居住权”的获得也并非那么容易 。
必须是拿上房产证 , 在房屋所有人都同意的情况下 , 由房产处增设 。
所以 , 一定要提高警惕!
尤其是家里房子还属于老人名下 , 而老人更容易受到蛊惑蒙蔽 , 做出不理智决定 。

而这一规定 , 无疑会让很多心存不轨之人有更多可乘之机!
【掌心一朵|房产证增加“居住权”,小心家里平添“合法陌生人”!】各位朋友 , 评论区留言 , 咱们一起聊聊 , 这条“民法”究竟是要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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