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涉扶贫领域财物应在作出决定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中新网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办案单位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 , 对符合权属关系清楚、返还不影响诉讼活动进行等条件的涉扶贫领域财物实现真正‘快’速返还 , 促使扶贫款物尽‘快’发挥效能 。 ”中国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12日答记者问时说 , 并援引一份司法文件称 , “应当在作出返还决定五个工作日内返还有关个人、单位或组织”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共12条 ,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基本原则;二是涉扶贫领域财物快速返还的工作原则;三是涉扶贫领域财物快速返还的工作机制;四是涉扶贫领域财物快速返还的后续工作和错误救济 。
上述负责人称 , 《规定》适用于涉扶贫领域财物的刑事案件 , 既包括盗窃、诈骗等普通刑事案件 , 也包括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案件 。 只要案件涉及扶贫领域财物及其孳息的 , 办案单位均应按照要求 , 依法开展快速返还工作 , 以切实保护扶贫财物的安全 , 助力国家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
为避免司法实践中仓促盲目返还涉案财物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或引起新的矛盾纠纷 , 《规定》提出至少同时满足6项条件的 , 才能开展快速返还工作 。 针对涉案财物返还错误侵犯财产权的 , 《规定》提出应依据国家赔偿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
【法律|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涉扶贫领域财物应在作出决定五个工作日内返还】按照已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 警方、检方、法院可以在判决生效前依法开展被害人合法财产返还工作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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