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晴空|福建男子南昌看守所两次求助后突然倒下,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延误治疗”( 三 )


徐惠珍说 , 因为马超是因病正常死亡 , 所以按照规定只能补偿其家属几万元钱 , 领导给其争取了好多 , 才给其丧葬费和补助争取到了10万元;此外 , 看守所领导还去了马超的老家 , 看到其家庭很穷很穷 , 便想能多帮一把就多帮一把 , 通过马超家乡政府部门给其家申请低保和救助金 , 但马家并不接受 。 看守所作为政府部门 , 财务制度很严格 , 一切费用要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 , 没法再给其更多的钱 。

马超生前照片
对于马超家属所提出的看守所存在“延误治疗”等问题 , 徐惠珍认为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 她说 , 马超在看守所并没有说他不舒服 , 只是管教看他好瘦问他原因时 , 他才说自己得了10多年的甲亢 , 一直在吃药治疗 , 后来才知道甲亢会引起心脏猝死 。 作为看守所里的工作人员 , 他们工作都很认真负责 , 马超说不舒服就带他去看病 , 而且还带他去了好多趟 , 该做的他们都做了 。 至于没有及时送其外出就诊 , 因为看守所外出就医有着比较严格的程序 , 不能说谁不舒服了就把他带出看守所就诊 , 看守所做不了主 , 只有政府指定派驻在看守所的医生判断病人需要去外边就诊时才可以 。 但在当时 , 医生判断马超的病情有所好转 , 所以才让他回监舍里去 , 直到再看到不行时才送外就医 。
徐惠珍说 , 派驻在他们看守所的医生是南昌市第九医院的医生 , 跟他们不是一个单位的 , 说他们抢救不及时不客观 , 因为不是他们来做主 , 而是由医院的医生来做主 。 医生有医生的判断 , 如果你说人家医生误诊了 , 你可以跟人家打官司 。 “如果人家说我们没有误诊 , 我们是根据现场表现来这么处理的 , 人家怎么知道你有隐性疾病?”

南昌市第九医院官网发布的2018年2月6日该院领导走访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医院驻所门诊部 。 资料图片
对于徐惠珍的在诊治上看守所做不了主的说法 ,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华丰认为 , 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 。 因为医生只是受看守所的委托来工作的 , 不管是外面请的医生还是看守所自己内部的医生 , 都可以视为看守所的医疗行为 , 你不能因为治疗人员是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 , 他没看出疾病就跟自己没有关系 , 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
对于因出看守所手续严格问题 , 严华丰认为 , 作为一个羁押嫌疑人的地方 , 出入看守所的手续严格这个可以相信 , 但如果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的时候 , 再以出所手续严格而拒绝出所救助就显得有点荒诞了 。 比如一个心脏病患者 , 必须十分钟二十分钟内送出去抢救 , 如果出看守所手续严格办不下来让病人死掉了 , 你肯定是有责任的 。
【话晴空|福建男子南昌看守所两次求助后突然倒下,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延误治疗”】对于徐惠珍所说的南昌市检察院已做出马超是“因病正常死亡”的结论 , 严华丰律师指出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 , “非正常死亡”是指自杀死亡 , 或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他杀、体罚虐待、击毙等外部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死亡 , 而“正常死亡”则是指人体衰老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自然死亡 。 马超虽然被检察等部门认定为“因病正常死亡” , 但现在并不能排除看守所存在延误救治的情形 , 也并不代表你没有责任 。 因而 , 如果因其“延误救治”而导致了死亡 , 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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