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秋冬季开学后中小学师生进校门一律检测体温( 五 )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 。 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 ,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 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 。 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 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 。 疫情期间 , 学生户外活动减少 , 电子产品使用过多 , 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 , 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 。 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 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 。 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 , 平衡营养膳食 , 合理安排作息 , 提高机体免疫力 。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 , 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 。 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 , 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 , 不与他人交谈 , 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 ,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 。 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 。 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 , 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 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 , 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 。 妥善保管消毒剂 , 标识明确 , 避免误食或灼伤 。 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 , 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
(三)重点环节管控 。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 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 , 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 , 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 , 测量体温 , 及时联系家长 , 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 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 , 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 , 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 , 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 , 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如使用空调 , 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 , 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 , 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 。 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 日产日清 。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 , 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 , 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 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 , 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 , 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 , 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 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 , 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 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 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 , 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 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 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 , 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
附件3
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技术方案(更新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 压实托幼机构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 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 落实“四早”防控措施 , 精准防控 , 制定本技术方案 。
一、开园前
(一)制度要求 。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开园的决定 。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 , 安排好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 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 师生严格按照托幼机构通知和安排有序返园 , 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境外师生未接到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园 , 新生不报到 , 入境后严格遵守当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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