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拍案】男子深夜过江,只为处理一麻袋青蛙?

“我没啥文化又没有工作,没了父母也没有妻儿,最近家里断了粮,没米没油实在过不下去了,才会想重操旧业抓点青蛙赚钱。”很难想象这些话竟出自一个八零后青年之口。近期,扬中市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屡教不改”的惯犯蔡某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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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的一天凌晨1点,在扬中市三桥卡口民警在深沉的夜色中拦下了一名骑着电动车匆匆过江的男子蔡某。面对民警的盘问蔡某显得十分慌张,蔡某可疑的行迹让民警产生了怀疑,在对其随时物品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了一口不时发出细微声响的麻袋,打开麻袋竟然堆叠着各色青蛙,仔细一数这麻袋青蛙多达108只。人赃并获后蔡某只得承认,因为没有稳定收入,家里断粮后只能打起歪主意,他想到此前曾捕过青蛙,便故技重施用自制的抄网在离家不远的一条河里抓青蛙,此次深夜过江就是为了将这麻袋青蛙运到江对面的大路镇进行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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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专家的鉴定,这麻袋青蛙为黑斑蛙和金线蛙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还在使用的《江苏省政府关于我省境内不设猎区的通知》苏政发(1997)26号文件,江苏省内不设猎区,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为江苏省禁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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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检察院认为蔡某的行为违反了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事实清楚,证据准确、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扬中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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