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奉行检警一体侦查体系( 三 )


此外,葡萄牙刑事警察机构的内设部门林立、管辖权限存在冲突,这也是阻碍检察官有效指挥侦查的重要因素 。依葡萄牙《刑事调查组织法》规定,刑事警察负责调查更严重和更复杂的犯罪,而公共安全警察和共和国民警卫队则负责轻微罪 。但司法实践中,这一区分并不明显 。米格尔·尤迪斯指出,由于警察人数众多,职能混乱,权限界定模糊,从而时常导致“(在具体个案中)无人完全负责(……),或者权限重叠,造成警力浪费”,内部矛盾严重妨碍了检察官对侦查的指挥 。 
总之,检察官对刑事侦查的高效指挥,离不开刑事警察的通力配合,因此,如何强化检、警沟通交流机制、构建更紧密且符合侦查逻辑的一体化关系,这已然成为葡萄牙理论界的热门话题 。 
【葡萄牙:奉行检警一体侦查体系】(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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