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检察建议让困境儿童“幼有所养”( 二 )


今年4月24日,璧山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法院、民政局等七部门就杨明监护事宜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纪要,决定将杨明转至更适合儿童成长的璧山区社会福利院,并就近入学 。 
“通过杨明的事件,暴露出涉罪人员子女存在无人监护这一重要并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璧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卫红认为,针对该案背后的问题,应当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解决 。 
为此,7月15日,璧山区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推动《关于剥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暨解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工作办法(试行)》出台 。 
“父母有罪,孩子无辜 。像杨明这样的孩子,我们要不抛弃、不放弃,让他们知道国家这棵大树会为他们遮风挡雨,守护他们成长 。民法典的颁布,也让我们在帮助这些孩子时,有法可依 。”据孟卫红介绍,《工作办法》与民法典关于“监护”的法律规定相呼应,为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和操作模式 。 
“建立这项长效机制,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事实孤儿’都能够‘幼有所养’ 。而对于那些‘不靠谱’的父母,我们也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让他们明白‘爸爸妈妈’不仅是一声称呼,还是法律施加的义务和社会所要求承担的责任 。”孟卫红表示,针对杨萍拒不履行监护抚养义务,璧山区检察院将支持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杨萍对杨明的监护抚养权,并考虑向杨萍追索抚养费 。 
【重庆璧山:检察建议让困境儿童“幼有所养”】(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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