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最高法发文:不予委托鉴定测谎结果

中新社北京8月14日电 (朱晨曦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 , 明确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测谎结果 。
规定|最高法发文:不予委托鉴定测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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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鉴定是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专门性问题的重要环节 , 对于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黄文俊指出 , 《规定》明确测谎结果不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合法的证据形式 , 只能起参考作用 , 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 , 以避免将测谎结果当作鉴定意见 , 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司法公正 。
黄文俊介绍说 , 目前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 , 存在对鉴定申请审查把关不严、对鉴定活动监督不够、对鉴定意见过度依赖、鉴定泛化、甚至以鉴代审等情况 。同时 , 部分鉴定机构、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以利益为导向 , 违法违规鉴定 , 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
【规定|最高法发文:不予委托鉴定测谎结果】黄文俊表示 , 《规定》对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意见的审查和对鉴定活动的监督作出规定 , 是对民诉法和新《民事证据规定》有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 。“对司法实践中没有规定又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黄文俊说 。
此外 , 《规定》还首次提出了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 , 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违法违规鉴定 , 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 , 可列入鉴定人黑名单 。鉴定机构、鉴定人被列入黑名单期间 , 不得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和相关信息平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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