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东莞入户新政下月实施,大专也能直接入户( 二 )


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 , 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 , 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园区、镇(街道)新型社区 。 工作单位所属园区、镇(街道)以缴纳社保登记地为准 。
【图文】龚名扬
【作者】龚名扬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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