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晴空|浙江一县干部遭远亲实名举报:6亿财产来路不明,被委托当中间人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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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 , 据上游新闻报道 , 浙江台州一商人罗巍实名举报三门县组织部干部吴某楠违规放贷及上亿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 \"他家一张银行卡5年流水1亿多元 , 另一张银行卡流水接近5亿元(含收入和支出) , 明显不正常 。 \"
\"如果不是她(吴某楠)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全额赔偿 , 而且法院判决明显不公平 , 我也不会去举报 。 \"罗巍表示实名举报也是迫不得已 , 此前他一直作为中间人帮吴某楠放贷 , 因2019年放出去780多万本金无法收回 , 吴某楠将中间人罗巍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赔偿 。

为报恩帮忙公务员放贷 , 曾被夸\"你办这事我放心\"论起来 , 罗巍和吴某楠还是远亲 , 只不过之前一直没怎么走动 , 他们的关系 , 是被2014年一笔50万的借款拉进的 。 2014年10月 , 因买房首付差三四万元 , 罗巍母亲到吴某楠家借钱 , 吴某楠一次性拿出50万元并表示不需要利息 。 两年后 , 罗巍一家还清欠款 。
2015年11月 , 吴某楠提出让罗巍帮忙做放贷生意 , 她自称公务员身份不方便出面 , 就全权委托罗巍去操作 。 \"我当时是为了感谢她对我家借款买房的帮助 , 就答应了她 。 \"罗巍还补充说 , 为了还借款买房的人情 , 他从未收取过中间费用 。
罗巍表示 , 自2015年起 , 他就作为中间人帮吴某楠和她母亲杨某仙放贷 , 所有借款由杨某仙打给他后 , 他再打给借款人;收贷时 , 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及利息也是先打给罗巍 , 再由罗巍打给杨某仙 。
2016年年中前 , 这些资金往来都是通过吴某楠的个人账户操作的 。 为规避风险 , 2016年后 , 资金往来便通过杨某仙的账户操作 。
借条按吴某楠母女的要求来写 , 出借人一律写杨某仙的名字 。 起初 , 罗巍还会将借条拿给吴某楠和杨某仙 , 后来她们先拿来拿去麻烦 , 一律把借条给罗巍保管 。
罗巍表示 , 为了保证账目清晰准确 , 每笔钱利息支付和本金归还 , 他都会截图将交易明细通过微信发给吴某楠 。
这些年来 , 经罗巍手放的贷款前后共计1400多万元 , 吴某楠母女收益200万元左右 。 双方一直合作愉快 , 吴某楠甚至还夸奖过罗巍\"办事让人放心\" 。

但令罗巍没想到的是 , 2019年7月2日 , 因为几笔合计780多万元的坏账未收回 , 他作为一个免费中间人 , 却被杨某仙告上法庭 。
法院判定代理关系无效 , 要中间人赔偿780万相关借条显示 ,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 , 郑卫峰分6笔借款530万元 , 月息1.5分;张某借款200万元;陈某借款50万元 , 月息3分 。 这三笔借款共计780万元 , 借条清楚显示 , 出借人均为杨某仙 。
关于这三人的借款为何收不回 , 罗巍解释到 , \"郑卫峰是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张某和陈某因生意失败 , 暂时无力偿还 。 \"
2019年9月 , 杨某仙起诉罗巍经济纠纷案在三门县法院开庭审理 。
杨某仙称 , 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 , 罗巍以缺乏资金为由 , 多次向杨某仙借款 , 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率按照月利率1.5%计算 , 累计借款共计约1490万 。 借款后 , 罗巍归还借款本金约700万 , 支付利息约174万 。 截至2018年8月1日 , 尚有借款本金780万及之后的利息未付 , 且多次催讨未果 。 请求法院判令 , 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910万 。
为了证明自己只是中间人、代理杨某仙放贷 , 罗巍向法庭提交了借款人借条、划转本金及利息的转账凭条及银行流水等证据 , 并向法庭提交了和吴某楠的微信聊天记录 , 以证明自己是受吴某楠、杨某仙委托 , 帮对方进行放贷业务 。

但杨某仙当庭表示 , 上述写明\"出借人是杨某仙\"的借条 , 只是借款人按照罗巍要求写的 , 对于这些借款行为自己并不知情 , 不能证明出具借条的借款人与自己存在借贷关系 。 且仅凭微信聊天记录 , 无法证明罗巍所称系帮其放贷的说法 。
2020年3月27日 , 三门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 借条形成过程无法体现证明目的 , 借条虽载明出借人是杨某仙 , 但借款并非从杨某仙处取得 , 而是罗巍直接放贷给借款人 , 此外罗巍都在向杨某仙定期支付利息 。
同时 , 吴某楠与罗巍的聊天对话 , 也无法证明其系代理关系(委托其放贷) 。 因此 , 对于罗巍所称的代理关系 , 法院不予采信 。
三门县法院判决 , 由罗巍偿还给杨某仙借款本金780万元及利息 , 利息以借款本金780万元为基数 , 自2018年8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本金履行完毕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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