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面对“扶不扶”难题,不能全凭“胆子大”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赵志疆
【扶不扶|面对“扶不扶”难题 , 不能全凭“胆子大”】日前 , 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贵阳市云岩区化工路发生口角纠纷” 。
民警赶到现场后 , 看见一老人家坐在地上 , 旁边站着一女孩 。 了解过后才知道 , 这位姑娘就是报警人 , 她说是老人自己摔到在路中间 , 自己把老人扶到医院的 , 而坐着的老人说是女孩撞倒的 , 双方各执一词 。 在查看了附近的监控之后 , 民警确认老人是自己过马路时摔倒的 。 随后 , 民警发朋友圈鼓励“姑娘大胆扶!”
面对倒在地上的陌生人 , “扶不扶”越来越像是一道令人感到困惑而纠结的选择题 。 虽然民警还原了真相 , 并表示“姑娘大胆扶” , 但围观者想必会有不同的感受 。 如果事发路段没有监控 , 如果民警没有深入调查 , 如果单位不对姑娘的迟到网开一面……这位好心的姑娘都难免会受到额外的伤害 。 尽管最终讨还了公道 , 但这个姑娘为此消耗了时间和精力 , 甚至还承受了额外的压力 , 关于这些 , 当事人以及家属连个道歉都没有 。
对于此类现象 , 老人女婿的话颇有代表性:如果是小梅撞的就应负责医药费 , 如果不是报警人撞的 , 就不再追究 。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 , 但却令人感到很不是滋味 。 老人糊涂 , 家属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果不是那姑娘撞倒老人 , 那就是老人故意讹诈 。 家属可以“不再追究” , 法律必须追究讹诈的责任啊 。 耳闻目睹了太多由此引发的纠纷 , 越来越多的人学会避而远之 。 发生在贵阳街头的这一幕 , 就是最新的例证 。 如果“不再追究责任”就是扶老人最好的结局 , 谁还敢去做这样自找麻烦的好事?对于警察来说 , “扬善”固然重要 , “惩恶”同样不可或缺 。 “惩恶”与“扬善”并行不悖 , 才能使“扶不扶”不再令人感到纠结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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