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科研助理职业发展需进一步拓宽通道

【科研|科研助理职业发展需进一步拓宽通道】_原题为 科研助理职业发展需进一步拓宽通道
从现状看 , 科研助理队伍建设还存在着“流动性”与“稳定性”的矛盾 。 科研助理岗位是旨在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过渡性岗位 , 毕业生很少会把它作为一个长久的职业选择 , 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 。 而另一方面 , 科研团队确实希望聘用或配备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及稳定性的人员来辅助科研工作 , 充实科研团队力量 。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 , 聘用科研助理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研究部门的习惯性行为 , 科研助理也是学生们热衷申请的岗位与从事的职业之一 , 这与科研机构的用人传统、成熟的发展路径以及具有吸引力的待遇保障等因素相关 。 从学生的角度来看 , 成为科研助理是学习科学技术、获得一手科研经验的好方法 , 如果学生对学术研究感兴趣 , 这份职业将有助于其获得博士学位并最终发展成为大学的教职人员;如果他们对应用研究感兴趣 , 如在科研院所、企业的科研部门或非营利性组织工作 , 那么这份经验将帮助他们在二次求职中脱颖而出 。 从就业市场的角度来看 , 科研助理是一份稳定且有保障的工作 。 以美国为例 , 科研助理的学历要求通常是本科或硕士 , 年平均(中位)工资在36000美元左右 , 达到了高校雇员的平均(中位)水平 。 除了薪资以外 , 他们还将获得健康保险、带薪休假、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等福利待遇 。 虽然科研助理可能是一个临时性的职位 , 但他们会被鼓励申请所在学校或机构的博士生项目 , 亦可获得学费报销(补贴)、学分等额外回报 , 实现了从科研助理到更高层次学历的转换 , 也使得他们能够在项目岗位上工作更长时间 。
因此 , 基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 无论从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还是科研工作的岗位需求 , 都应当鼓励相关单位逐步将科研助理发展成为科研队伍中稳定、成熟的组成部分 , 并且要积极妥善地协调好科研助理队伍的“供”“需”关系 。
首先 , 要确保科研助理合理、合法的工作身份 。 科研助理不是“临时工” , 更不是“打黑工” , 是我国专业科研支撑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机构中正式的科研工作人员 , 要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 , 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 切实保障科研助理的合法工作身份 。
其次 , 多渠道提升科研助理的福利待遇 。 科研助理作为一份正式工作 , 应当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 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 同时用人单位和项目组应多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待遇 , 如不低于同机构同职级的行政人员 。 《通知》也指出 , 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可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 打通了科研助理经费支出的财务制度壁垒 。
再其次 , 拓宽科研助理再择业与职业发展的上升通道 。 用人单位也应当理解科研助理有着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 , 必须尊重其本人的实际择业意愿 , 人员的流动和再择业本就是由就业市场的供需关系和个人意志所决定的 。 当然 , 对于具有学术潜力与科研热情的科研助理 , 可以通过学费减免、资助、补贴等形式鼓励其攻读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 , 在读期间可在原有的科研助理岗位继续从事科研工作 , 这样既有利于个人的成长发展 , 也保障了团队的稳定性 , 将科研助理岗位定位成为衔接科研辅助岗位到博士生学习再到主要科研岗位的“中转站” 。 此外 , 对于优秀且有能力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辅助人员 , 应当给予一定的晋升通道 , 帮助其实现从助理到科研专员的职业流动 。
(吴秋翔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 , 李立国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0年08月16日第4版
作者:吴秋翔 李立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