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警示曝光·每周一例』2020年第22期!强行变更车道,差点发生事故!这位驾驶人当了“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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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交通陋习
抵制交通违法
遵法守规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这里是『警示曝光·每周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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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新改版的『警示曝光·每周一例』第22期与您见面了。本期我们来关注......
 行驶|『警示曝光·每周一例』2020年第22期!强行变更车道,差点发生事故!这位驾驶人当了“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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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城市形象,处处都是文明考场。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全市公安交通民警、辅警,单位、社区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劝导员齐上阵,共同做好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广大市民也率先垂范,争做文明有礼日照人。可是,偏偏有些人在驾车出行过程中……
违法时间
2020年8月14日10时19分
违法地点
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
违法经过
2020年8月14日10时19分,王某驾驶鲁L9Q **1号牌小型汽车,雨中行驶在青岛路上。当车辆行驶到万达广场附近时,王某从道路最左侧车道强行驶入道路最右侧的青岛路辅道,险些刮擦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
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电话通知违法驾驶人王某到辖区交警中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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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6时30分,因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王某被处以100元罚款,并受到了严厉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违法教训
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注意观察,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规定通行。在变更车道之前要提前打转向灯,确认安全后才能变道。否则,即使没有造成交通拥堵,没有导致交通事故,也可能会被道路监控抓拍,可能会被市民举报……最终,驾驶人将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按照顺序依次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二)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三)不得频繁变更车道;(四)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五)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让右侧车道的机动车先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在驾驶车辆时,依次排队通行,杜绝随意变道、强行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倡文明交通,共建精致城市。
遵法守规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需要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维护
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
【 行驶|『警示曝光·每周一例』2020年第22期!强行变更车道,差点发生事故!这位驾驶人当了“典型”!】来源 | 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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