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晚报|达州一男子非法持枪,判了!
_本文原题:达州一男子非法持枪 , 判了!
8月14日上午
达川区法院当庭宣判
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案件
被告人庞某被判处管制六个月
01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 , 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庞某住宅内墙壁上查获了一支火药枪 , 火药枪是被告人庞某到其堂弟(已死亡)家中搬柴时在粮仓里发现 , 拿回家中维修后用于吓唬夜间偷鱼的人 。 经达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 , 该火药枪系枪支 。
本文插图
02
法院认为
被告人庞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 非法持有枪支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 依法应予刑事处罚 。 被告人庞某归案后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 , 可以从宽处理 。
本文插图
03
当庭宣判
被告人庞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 判处管制六个月;公安机关扣押但未随案移送的物品 ,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
本文插图
近年来 , 司法机关加强了对枪支、弹药、爆炸物问题的整治和宣传力度 , 但因一些山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 , 此类犯罪仍时有发生 。
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 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 , 拒不交出的行为 。 任何单位或个人 非法持有、 私藏枪支 ,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
非法持有枪支有什么后果?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 ,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 ,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提醒!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人
非法持有或使用枪支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达州晚报|达州一男子非法持枪,判了!】编辑:赵寻
责编:潘丹
点送了
推荐阅读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天呐!有人交了410万保证金拍下杭州3500万的别墅后,竟然悔拍了
- 柳州晚报|上学路上,柳州一男孩被50斤大狗狂追摔伤!狗主人赔偿后又被罚
- 辽沈晚报微信公众号|轿车引擎盖上顶着个人!高速公路大雨中狂飙五六公里……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浙江街头揪心一幕!电瓶车上3岁男孩一个动作,他和妈妈瞬间飞出……
- 印度_社会|5名印度男子在所谓阿邦失踪?外交部回应
- 闪电新闻|太难了!男子陪老丈人痛饮半天,遭妻子责骂,醉酒离家驾车被查…
- 扬子晚报网|稻田里躺着一具“女尸” 走进仔细一看胸口还略有起伏
- 扬子晚报网|两车同属违停处理却相异,市民投诉交警要“说法”
- 法迪尼|男子向女友求婚成功 5分钟后兴奋跳水却溺毙
- 潇湘晨报|广州一私人门诊发生医患纠纷,一男子持刀伤害医生夫妻两人,已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