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展|罗翔新书在上海书展火爆签售 “很多的荣光,不过是草船借箭”( 三 )


新闻晨报:您最近谈到了张玉环的案件 。像张玉环以及之前赵作海、聂树斌等俗称的“冤案”被平反 , 当然会让我们觉得很安慰 , 但与此同时 , 也会造成某种集体性的心理创伤 , 就是每个人可能都会联想到自己也有可能成为弱者甚至受害者 。您怎样看待这种心理?
罗翔: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法治是那么的重要 , 因为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秩序 。在某些失序的时候 , 我们尤其向往这种秩序 。但是法治又是一种悖论化的存在 , 一方面它渴望秩序 , 另一方面它始终对保持秩序的力量本身进行警惕 。这就是刑法为什么第一要惩罚犯罪 , 同时要限制惩罚犯罪的权力本身 。
因为人类是有限的 , 人类永远追求不到一个完美的正义 。所以我们法律人非常强调程序正义 , 要在正当程序的范围内 , 来达至一个不完美的正义 。这样一个通过正当程序达至的不完美的正义 , 也是民众所能接受的 。所以种种所谓的极端案件 , 更加提醒我们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 因为程序正义是在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平等和财产 。
新闻晨报:但会不会在某些案件中 , 因为要追求程序正义 , 反而没有达到正义的目的?
罗翔:这还是我刚才所说的 , 人是有限的 , 人永远追求不到那个完美的正义 。如果你是为了追求完美的正义进行刑事司法的话 , 可能在这个个案中 , 你实现了侠客式的快意恩仇 , 但却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 。
新闻晨报:您怎么看待某些个案中的“伸冤在我 , 我必报复”?
罗翔:作为个体 , 你这么做是你个体的选择 , 但作为整个法律体系 , 如果这么做的话 , 那就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 就会导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还是我反复所说的那句话: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 , 把人们带入人间地狱 。
我们对重刑主义持警惕态度
新闻晨报:量刑轻重是最近几年经常出现的议题 。您说过刑法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后底线 , 试想如果我们把这个底线抬高一点 , 会不会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件好事?
罗翔:我们法律人总是持一种现实主义的冷静吧 。我们首先觉得法律只是解决社会诸多矛盾的最后手段 , 就像感冒 , 喝喝水可能就能治好 , 没有必要上抗生素;而且对付感冒 , 可能平常把身体练好会更重要 , 而不是去输液 。
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刑罚的量超过了犯罪的恶 , 那可能刑罚会制造更大的罪恶 , 这就是为什么刑法有个基本的原则叫罪刑相当 , 重罪重刑、轻罪轻刑、不罪不刑 。你不能说一个轻罪搞一个重刑 , 一个重罪搞一个酷刑 , 那就相当于用最厉害的抗生素去治感冒 。
我们对重刑主义持一种警惕态度 。在中国历史上 , 法家是有重刑主义的传统的 , 重刑主义就是刑罚威慑主义 , 用严厉的刑罚来惩罚轻微的犯罪 , 这是完全违背现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的 。
新闻晨报:我们看到有很多著名律师为某些在公众看来“罪该万死”的犯罪嫌疑人辩护 , 然后一审或者二审出来的判决结果 , 大家都觉得太轻了 。想请教您一个技术性的问题 , 有没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 , 庭审会成为高手过招的战场 , 然后一个出色的律师可能达到他想要达到的诉求?
罗翔:我觉得可能这个更多的是一种戏剧性 , 我们律师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厉害 , 当然也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不堪 。我始终认为律师跟司法机关的基本目标是一样的 , 都是为了促进法律的正义 。换言之 , 如果一个法官遇到了一个律师能够不断地挑他的错 , 他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 这可以避免他的判决出现严重的错误 。
新闻晨报:假设法官跟律师并不在一个层次上 , 会造成一方被降维打压的情况吗?
罗翔:这都不太可能 。因为庭审本身只是工作的一部分 , 还有很多其它的工作 , 在这个庭审之前会有大量的沟通 , 跟公安机关有沟通、跟检察机关有沟通 , 等等 , 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 , 并不是说像影视剧所表现出来的那样 。对于律师“可以进行操作”的推测 , 我觉得是不太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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