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护长江流域 做个合格的“蓑笠翁”(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 ,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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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行为线索后怎么办
重庆|保护长江流域 做个合格的“蓑笠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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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 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 , 更勿“亲自上阵”非法捕捞水产品 。
若广大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 , 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 , 也可拨打“110”、“68813333”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 或登陆重庆市公安局网站gaj.cq.gov.cn“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 。
【重庆|保护长江流域 做个合格的“蓑笠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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