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人演戏冒领同事工资 男子获刑7个月

正义网武汉8月17日电(采访人员花耀兰 通讯员张雯琇)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化姓)涉嫌诈骗罪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
余某是某公司驻外地负责人,图谋将手下外包司机小明(化名)的劳务费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骗得小明身份证照片及银行卡号后,安排同伙冒充小明与老板微信联系,试图通过微信转账获取工资 。
因转账数额过大,微信需要输入收款人姓名,姓名的出入让老板怀疑非本人从而拒绝打钱 。余某迅速反应,安排同伙冒充小明的老婆,出示小明身份证照片并写下收条,要求老板将工资转入其银行卡中,老板方才相信 。冒领工资得手后,余某将钱财挥霍一空,没多久便从该公司离职 。
经查,余某骗取公司钱款7070元 。
【和他人演戏冒领同事工资 男子获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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