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有|网售“陪骂林有有”服务 律师:此举违背公序良俗( 二 )


律师质疑此举违背公序良俗
如延伸到演员本身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商家提供陪骂服务 , 也遭到网友质疑 , 网上销售代骂服务 , 是否合规合法?算不算网络暴力?
对此 , 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 , 此举违背了公序良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8条明确规定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公序 , 指公共秩序 , 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 , 指善良风俗 , 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 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 , 符合善良风俗 , 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 "
陈小虎认为 , "商家提供陪骂服务并向观众收取陪骂费用 , 双方间则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 但是该陪骂服务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 , 一旦认定 , 根据民法总则第153条之规定 , 则陪骂服务合同归于无效 , 届时 , 观众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费用 。 "如果 , 将这样的陪骂、辱骂行为延伸到角色演员身上 , 陈小虎认为还涉及到侵犯他人名誉权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宏宇认为 , 这样的陪骂服务本身不违法 , 因为辱骂对象是剧中角色 , 属于虚拟人物 , 虚拟人物不是民事权利主体 。 但如果网友将这样的辱骂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演员本身 , 就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了 。
【林有有|网售“陪骂林有有”服务 律师:此举违背公序良俗】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胡挺颜雪实习生王康力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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