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牵狗女孩逃离现场( 二 )


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 此前的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 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对于饲养动物侵权除了做出基本规定 , 同时强调 , 损害是受害人过错造成的 , 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而此次民法典草案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 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此外 , 民法典草案还针对饲养人的管理义务 , 进行了特别规定 。 目的就是对于宠物伤人的行为 , 强化宠物饲养人的管理责任 。 即只要饲养人是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 。 被侵权人有故意的 , 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只能减轻责任 , 并不能免除责任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审判实践中 ,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后 , 通常推定饲养人有过错 。 饲养人想减轻责任的 , 还得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
来源/南方都市报、梨视频、
【燕赵都市报|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牵狗女孩逃离现场】澎湃新闻、北京晚报、网友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