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秋季是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风险高发的重要敏感时期 。 日前 , 北京市教委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及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通知中提到 , 本市将对开学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同时 , 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 , 其中明确要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 , 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明和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每天由专人负责进行员工晨午(晚)检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了解到 , 开学前后 , 本市将对开学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检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学校的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简称学生餐配送企业)、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包括餐饮服务单位 , 超市便利店及食品市场等) 。
学校 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或来源不明水产品
通知中提到 , 开学前一周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准备开学的学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自改工作 。 一是全面检查后厨环境卫生状况 , 确保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工用具等干净整洁 , 原材料的贮存和加工按照属性分开操作不出现交叉污染 , 挡鼠板、灭蝇灯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配置齐全;二是全面检查库存食品清理情况 , 对学校食堂的库房、冰箱、操作间内贮存食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不得存有过期变质食品和食品原料;三是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 , 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明和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每天由专人负责进行员工晨午(晚)检 , 按要求穿戴工服、发帽、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设施 。
通知还提到 , 学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自改工作还要全面检查原材料进货查验情况 , 严格要求各餐饮单位在按要求进行索证索票及外观查验 , 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 。 加强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 , 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冷链食品;采购水产品时 , 要查验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 , 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 。 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 确有需要设置的 , 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 各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制度 , 全面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环节 , 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 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 , 逐一制定整治措施 , 明确解决时限 。 各学校正式开学之前要将自查自评自改情况上报给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
学生餐配送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 进入检查范围
开学前后 ,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 , 按照各自的职责 , 加强沟通协调联动 , 对开学学校的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检查内容包括 , 检查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开学学校的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 。 对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操作间环境卫生、餐食加工制作、食品贮存、餐具消毒、分餐操作、留样操作和送餐过程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 督促学校食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 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学生餐配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 重点内容是学生餐配送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健康管控情况、智能体温计使用情况;原材料采购和进货查验情况;学生餐加工制作和分餐操作情况;配送车辆和配送容器的定期消毒情况;学生餐运输时限和食用时限等 。 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监管标准 ,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督促学生餐配送企业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 。 因学生放假一直停业的的学生餐配送企业 , 要在开学复工之前对操作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和清洁 , 对库存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排查 , 严防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加工环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