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厦门这家网红餐厅,被周杰伦告了!( 二 )



肖像|厦门这家网红餐厅,被周杰伦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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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友@ESPNSS)
周杰伦起诉称 , 他作为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 , 肖像、姓名具有显著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 , 被告未经他同意 , 以营利为目的 , 肆意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 , 增加了他承担可能存在的不实商业宣传的风险和社会道德责任 , 导致他承受较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
原告周杰伦要求:
被告某餐饮公司
停止侵害 其肖像、姓名的行为
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某餐饮公司:
通过加盟获得授权
某餐饮公司则表示
他们是通过加盟
获得了使用周杰伦肖像、姓名的权利
原告周杰伦确曾授权A公司“J大侠中华料理”有权使用其肖像、姓名权及相关产品 , 某餐饮公司是“J大侠中华料理”加盟店 , 通过加盟协议取得使用周杰伦肖像、姓名的权利 , 并不存在侵权的情形等 。
双方各持己见
目前 , 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后续进展 , 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采访人员:谭心怡 通讯员:海法宣 综合大众点评网、新浪微博等
编辑:林聿晶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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