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判断|老人被狗绳绊倒,腾空摔地身亡!谁该担责?( 二 )


据悉,7月29日至今,翠屏区公安分局按《宜宾市关于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问题整治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捕获犬只20余条,灭杀伤人犬只4条。
早在7月29日
宜宾就发布了
《宜宾市关于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问题整治工作的通告》
规定凡属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的犬只、非法带入公共场所的犬只以及流浪犬,由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捕捉,之后由爱心人士领养,并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规定,根据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总之,
法律依据是摆在上面了,
教育和管理措施要真正到位,
才能拉紧那根约束宠物的“无形绳索”,
避免类似悲剧刺痛人们的眼睛。
内容来源丨四川手机报、宜宾新闻网、宜宾发布
图文编辑丨陈雪
责任编辑丨杨湖平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谁该担责
饲养人 赔偿【来源: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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