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逼迫他人还钱 非法持有毒品并设局诬告他人

正义网南宁8月20日电(通讯员李玟颉)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在2009年和2017年被判过刑的重庆合川男子李某华,现年46岁,为了逼迫他人还钱,竟与朋友设局,将毒品放到被害人李某家后并报警称李某在家中藏有毒品 。谁知偷鸡不成蚀把米,经过警方调查取证,李某华不但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抓获,还因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 。 
2018年5月,李某华的哥哥李某茂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 。李某华想通过被害人李某帮忙疏通关系,并支付给李某十几万元人民币 。之后李某并未帮上忙,李某华的哥哥未被释放,李某华多次找李某还钱,但李某一直拖着不还款还经常不接电话、玩失踪 。
【男子为逼迫他人还钱 非法持有毒品并设局诬告他人】为了让李某尽快还钱,李某华心生一计,拿毒品放到李某家,然后报警栽赃陷害李某非法持有毒品 。李某华本身长期吸毒,很快搞到毒品 。6月23日,李某华叫上朋友,趁李某外出时,来到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某小区,私自叫人开锁进入李某家,将一袋冰毒放在李某家厨房的抽油烟机上 。6月27日,李某华发现李某在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李某家有毒品 。公安民警来到李某家,在厨房抽油烟机顶部搜查到一小包用纸巾包住的白色晶体物(甲基苯丙胺,净币10.58克),李某却坚持称毒品并不是他本人的 。民警在毒品包装袋检测出遗留的指纹竟与李某华的指纹一致,李某华随后被抓获,并如实供认其犯罪事实 。 
因非法持有毒品罪,李某华于2019年12月1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兴宁区检察院在审查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后,认为李某华不仅非法持有毒品,还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在李某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应追诉,数罪并罚 。2020年6月10日,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李某华提起公诉,其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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