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核定7人塞进14个孩子,培训机构“黑校车”司机获刑

扬子晚报|核定7人塞进14个孩子,培训机构“黑校车”司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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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核定7人塞进14个孩子,培训机构“黑校车”司机获刑
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黑校车”超载的案件。该车严重超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当事司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9年8月8日7时许,朱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送学生从句容宝华集镇开往某课外辅导中心,当该车行驶至宝华镇某路处,被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清点,该小型普通客车上承载了中小学生共14人,而该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仅为7人。
朱某交代,其在该辅导中心里面当老师,平时住在宝华镇宝华小学附近,每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会顺路带几个。其本应该分两次接送学生,但怕时间来不及,就没有分两车接,而是一次性把这么多孩子接过去了。
庭审中,法院审理查明,朱某持有的驾驶证为C证,也未向交管部门申请校车资质,其驾驶时严重超载。最终,句容法院以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扬子晚报|核定7人塞进14个孩子,培训机构“黑校车”司机获刑】承办法官介绍,危险驾驶罪不仅包括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等都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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