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证券纠纷 普通代表人诉讼案立案

本报采访人员 刘 萌 桂小笋
【首例证券纠纷 普通代表人诉讼案立案】8月18日 , 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一起多名投资者共同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 被索赔的上市公司是*ST飞乐(股票代码:600651) 。
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显示 , 该案中 , 原告魏某等三十四名个人投资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31日出台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在起诉状中共同推选其中四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 申请启动代表人诉讼 。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以来 , 全国法院首例当事人申请以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投资者保护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短板 , 抓住投资者保护的“牛鼻子” , 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资本市场也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
“目前代理了120名左右的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向*ST飞乐索赔 , 后续仍有投资者在咨询相关事项 。 ”8月20日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采访人员透露 。
源于*ST飞乐因信披违规
遭证监会处罚
据悉 , 此案源自*ST飞乐在2019年11月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处罚 。 *ST飞乐2019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 , 2017年 , 由于公司参与的“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未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等原因 , *ST飞乐最终放弃或退出这两个项目 。
值得注意的是 , 尽管“智慧沿河”“智慧台江”两个项目未满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的确认收入条件 , 但*ST飞乐仍对其确认了收入 。 这也导致*ST飞乐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
根据彼时的公告显示 , 证监会认为*ST飞乐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 , 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 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 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情形 。 决定对*ST飞乐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另外 , 对时任总经理庄申安、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会计师李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
王智斌对《证券日报》采访人员介绍 , 上市公司因业绩预报变脸被处罚的事项时有出现 , 而*ST飞乐对投资者构成严重误导 ,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 应该向*ST飞乐索赔 , “*ST飞乐的索赔条件是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ST飞乐股票 , 且该期间未全部卖出的投资者” 。
在日前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这起多名投资者共同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 , 原告魏某等人认为 , 被告上述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重大投资损失 ,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共计人民币629万余元 。 其中 , 廉某等四人被推选为拟任诉讼代表人 。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查认为 , 该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五条中关于法院应当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条件 , 遂予立案 。
此外 , *ST飞乐于8月4日发布公告称 , 截至公告披露日 , 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51例 , 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61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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