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可怕!患艾滋病男子网上接单替人“寻仇”,欲用毒针扎人

在确诊患有艾滋病后
山东男子申某在网上发布信息称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怕!患艾滋病男子网上接单替人“寻仇”,欲用毒针扎人】替人讨债、复仇
2019年9月17日到23日
他受黄某雇佣从临沂前往桂林
准备用携带艾滋病毒的美容针
扎钟某的女儿实施报复
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0年8月19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 临沂市河东区法院认为 , 申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怕!患艾滋病男子网上接单替人“寻仇”,欲用毒针扎人
文章插图
患艾男子网上“约单”
到桂林替人“寻仇”
判决书显示 , 申某于2015年10月23日确诊患有艾滋病 , 2019年9月 , 申某在网上发布替人讨债、复仇信息 , 随后黄某与其取得联系 , 二人通过QQ预谋报复钟某 , 并商定由黄某支付20000元雇佣申某到广西桂林 , 使用携带艾滋病毒的美容针扎钟某的女儿以传播艾滋病 。
黄某为申某购买了从临沂到桂林的火车票 , 申某到达桂林后 , 在作案前于2019年9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 河东区检察院认为 , 申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后果 , 系犯罪预备 , 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
案件审理期间 , 申某对上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 无辩解 , 其辩护人认为 , 申某属犯罪未遂 , 没有获利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请求从轻处罚 。
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 申某以投放传染病病原体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后果 , 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应予惩处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鉴于申某是犯罪预备 ,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 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
该院据此于2020年8月7日判决申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澎湃新闻、桂林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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