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儿子中毒身亡后,奶奶向儿媳索要“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婚恋|儿子中毒身亡后,奶奶向儿媳索要“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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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儿子中毒身亡后,奶奶向儿媳索要“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6月19日 , 家住鹤壁市山城区的一位老人徐某把自己儿媳告上了法庭 , 要求其支付“带孙费” 。 原来 , 自2017年原告儿子杨某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后 , 杨某的一对当时年仅四岁的双胞胎儿子杨大某、杨小某便由原告代为抚养 。 2019年原告徐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后 , 整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 经济愈加窘迫 。 无奈 , 原告徐某将儿媳张某告到了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要求儿媳支付其代为抚养两个孩子期间的抚养费 。山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 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 本案中 , 被告张某自丈夫杨某去世后至今将自己的婚生子杨大某、杨小某交由原告徐某代为抚养 , 张某作为杨大某、杨小某的母亲 , 在有抚养能力的前提下 , 应当支付原告抚养两个孩子期间的相关合理费用 。 法院综合考虑老人照顾两个孙子的时间、精力和开销 , 最终判决孩子母亲张某应支付老人6万余元的“带孙费” 。法官提醒:祖父母没有抚养孙辈的法定义务 , 如果父母拒绝抚养 , 祖父母可以要求孩子的父母支付相应抚养费用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综合鹤壁市山城区法院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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