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书法批评需要理性和包容——从“丑书”谈起( 二 )


同样 , 我们也不能因为“丑书”不够“美丽”而轻率否定它的艺术价值——审美价值 。当然 , 这里说的“美丽” , 其实也是建立在主观感受之上的 , 不具有确定性和权威性 , 而仅仅是对审美对象的一种描述 。如果用“美”替代了“审美” , 将“美”作为一切审美活动的价值判断标准 , 那么“美”便不再只是审美价值的其中一种 , 而成了审美价值的全部 , 这与“审美”的初衷是相悖的 。因此 , 我们要区分日常生活之“美”和美学概念之“美” 。而只有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 书法批评才能将“美书”与“丑书”置于平等的审美地位 , 更好地保证批评的客观公正 。
任何艺术批评必须有理论的指导 , 然而 , 缺乏较系统的理论工具却正是当下书法批评面临的最大困扰之一 。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 , 书法热兴起 , 并持续数十年升温不减 , 特别是近二十年来 , 书法史研究、书论研究和书法批评研究等成为艺术类学科相当热门的研究课题 , 吸引了大批文学、历史学、艺术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参与 , 书法理论研究看起来十分繁荣 , 也涌现了不少学术成果 , 却时至今日仍未能为书法评价标准构建起较完整的科学体系 , 也未能为当代书法批评实践提供足够的理论工具 。这就难免使得我们的批评在思想、文化、学术等层面都显得深度不够 , 对书法创作以及书法鉴赏的指导作用甚微 。
因此 , 加强书法理论、学术建设 , 培养大批高水平书法学术研究和批评人才极为重要 。同时 , 书法研究和批评实践的所有参与者也应该努力提高哲学、美学、艺术学等综合素养 , 使自己对种种新的书法现象和潮流 , 以及对精神境界不同、创作风格各异的书法家和书法作品 , 始终能保持敏锐的观察力、理智的批判力和理论的阐释能力 , 从而使书法批评能以独立的姿态和价值融入当今书法大繁荣的时代潮流 , 并真正有效地成为推动书法艺术开放包容、继承发展不可取代的力量 。
【书法|书法批评需要理性和包容——从“丑书”谈起】《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3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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