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国务院令!违者追责!9月1日起施行( 四 )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 , 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 , 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 , 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 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 , 将对机关、事业单位追究责任 。
因此 , 《支付条例》一经发布 , 就在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 , 备受好评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表示 , 《投资条例》正式施行之后 , 《投资条例》明确禁止了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垫资行为 , 基于其行政法规的法律层级 , 其将导致今后出现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垫资条款无效 , 甚至可能会危及整个施工合同的效力 。 但在目前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 这种否定性的评价对于垫资现象的遏制效果可能未必明显 。
“根据既有的司法政策 , 即使可以将垫资条款认定为无效 , 但相应的司法后果在既有的司法解释框架下根本无法得到调整和改变 。 结算时依然会参照处理 , 更为重要的是 , 垫资款项利息仍然会按照《解释》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 。 因此 , 政府投资领域要想彻底禁止垫资施工 , 还需要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机衔接 。 ”郭泽强说 。
推荐阅读
- 又抱美国大腿?台当局放宽美猪美牛进口
- 淘宝台湾掏空台湾?
- 钟某桃|醉驾男子藏在草丛“暗中观察”,面对交警询问,一句话“露出马脚”!
- 观察者网:民调又一次低估了特朗普和共和党
- 嘲笑女明星腿粗被批“不尊重女性”岳云鹏也翻车了
- 安倍无意退出政坛:将参加下次众院选举
- “卵子的使命不是成为受精卵”马伊琍这话引发争议
- 美媒:TikTok可能在48小时内达成出售交易
- 朝鲜观察:在中国成为“网红”的朝鲜女性
- “台海若发生战争,我拒绝参战!”(两岸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