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日报|铲屎官注意:养犬重点管理区增加了!( 二 )


重点管理区犬只如何管理?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养犬实行分区域管理 。 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 , 为重点管理区 。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
第五条: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 。 未经狂犬病免疫和准养登记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 一般管理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
外出遛犬有哪些注意事项?
携犬外出“五要”
1.要佩戴犬牌;
2.要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3.要为大型犬只佩戴嘴套;
4.要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链)牵领犬只 , 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5.要在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 , 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
1.遛狗未牵绳、未怀抱、未装入犬袋犬笼的 , 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 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 没收犬只 。
2.未及时清理粪便的 , 市容卫生主管部门处50元以下罚款 。
重点管理区范围扩大的同时 ,
南湖区犬类办证服务点也增加了 。
原有重点管理区范围和办证服务点:
重点管理区: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南湖街道、解放街道、东栅街道辖区以及七星街道三环以内区域 , 科技城(大桥镇)辖区老07省道、三环东路、新07省道和G60高速以内区域 。
新增办证服务点:
注意:七星街道委托大桥镇犬猫免疫服务点每月至重点管理区内每个社区上门服务一天 。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体现
是对人素养的考验
法条是底线
管理是手段
自觉是终极目标
望犬主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争做文明养犬人
读嘉新闻采访人员/王韶韵
部分内容综合南湖发布
【嘉兴日报|铲屎官注意:养犬重点管理区增加了!】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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