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每经热评|应该尽快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

_本文原题为 每经热评|应该尽快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
【改革|每经热评|应该尽快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 , 下一步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 , 统筹研究制定其他板块推行注册制的方案 , 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准备 , 分阶段稳步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 。
在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取得经验的基础上 , 今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速度也相当快 , 相关运行规则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已正式发布实施 , 注册制制度规则体系基本齐备 , 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的首批18只新股今日(8月24日)就会上市 。
可以说 , 创业板“存量+增量”的注册制改革 , 为包括主板、中小板在内的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 ,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毕竟这些板块的改革基础及面对的现实情况大致相同 , 都有存量改革的任务和问题 。
创业板建立深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审核注册机制 , 不仅适用于新股发行 , 而且再融资、并购重组同步实施;改革的内容不仅包括新股发审机制 , 还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股票交易机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等配套性改革;改革的领域不仅涉及增量 , 还覆盖存量 。 而这正是主板、中小板等注册制改革可以借鉴的 。
笔者认为 , 应尽快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 。 未来主板、中小板等注册制改革 , 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好以下几点 。
其一 , 要坚持市场化原则、减少行政管控 。 在目前主板等核准制下 , 股票发行市盈率存在23倍市盈率等窗口指导 , 这显然不符合新股市场化发行宗旨 。 另外 , 新股发行节奏也受到一定控制 。 未来 , 新股发行价格、发行节奏都要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的做法 , 放手由市场来决定或自我调节 , 无需行政窗口指导或管控 , 目前或许就可逐渐放手、包括新股发行的市盈率 。
其二 , 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各负其责 。 注册制遵循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原则 , 监管部门对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 , 要压严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 。 对于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亏损甚至破产 , 投资者也需自担风险 。
目前科创板与创业板都建立了跟投制度 , 两者稍有区别 。 在笔者看来 , 主板、中小板甚至创业板 , 都应实行全面跟投制度 。 既然保荐机构需要跟投高风险企业 , 那低风险企业为何不敢跟投?跟投制度就是要解决保荐人“荐而不保”的问题 , “低风险”企业保荐机构不跟投 , 包装、造假、欺诈上市的几率同样可能上升 , 对投资者同样是“高风险” 。
其三 , 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 关键不在于设置资金门槛 , 而在于对投资者的投资素质、投资能力等作出要求 。 对于主板、中小板存量投资者 , 可以借鉴创业板做法 , 无需设置新的门槛要求;对于增量投资者 , 需要经过投资知识、模拟交易的考核 , 防止投资小白盲目入市 , 让新进入的投资者少交学费 。
其四 , 交易机制改革 。 未来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交易制度统一应是大势所趋 。 股票涨跌价差更大 , 投资风险自然也成倍放大 , 尤其是叠加杠杆的投资者 , 这要求两融保证金比例等方面都要有配套改革 , 防范市场不测风险 。
其五 , 退市制度改革 。 借鉴目前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 , 主板等也应简化退市程序 , 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 , 要打破不死鸟循环 , 彻底堵死劣质企业重新上市后门 。 要优化退市标准 , 引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及营业收入组合指标、市值、规范运作等退市指标 , 防止亏两三年、盈利一年的规避退市手法 。 对于存量公司 , 可设置一定过渡期 。
其六 , 完善投资者民事权益救济机制 。 要积极探索推行集体诉讼制度 , 同时主板等也要完善司法保障制度 , 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完善证券民事案件的管辖制度 , 要由交易所所在地法院统一管辖而非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防止地方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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