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多地开出“天价”罚单 非法占用海域仍然屡禁不止( 三 )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介绍,对于包括非法挖沙填海在内的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目前主要依靠海域使用管理法作为依据,配套行政处罚法,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包括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但在实践中,行政处罚效力有限 。对于海洋这一重要的自然资源,可考虑将其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之中,增设针对非法占用海域的专门规定,追究非法用海的刑事责任,增设“非法占用海域罪”,进一步做好海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提升海洋保护的法治化水平 。
【海域|多地开出“天价”罚单 非法占用海域仍然屡禁不止】郭泽强还建议,在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增加刑事责任条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管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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