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生活频道|孝感首例!非法捕捞者被罚增殖放流

为了维持生计 , 有的人竟敢触碰法律的底线 , 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 。 前几天 , 一男子在孝南区王母湖非法捕捞时 , 被保护区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 最终 , 非法捕捞者自愿增殖放流 , 以身说法警示他人 。 一起来看看!
8月19日上午9点 , 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支队、孝南区农业农村局、毛陈派出所、王母湖渔场40余名执法人员 , 在孝南区王母湖举行“增值放流、修复受损渔业资源活动”仪式 , 非法捕捞者李某在仪式中宣读了忏悔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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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王母湖渔业资源的损害感到非常的忏悔 , 羞愧难当 , 怀着对法律的敬畏 , 对自然生态的尊重 , 我愿意自己购买2.5万尾鱼苗投放到王母湖中 , 用于修复王母湖渔业资源 , 弥补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 ”
仪式结束后 , 非法捕捞者李某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 , 向孝南区王母湖保护区水域投放2.5万尾鱼苗 , 作为修复受损渔业资源 。 据了解 , 非法捕捞者李某于7月20日在孝南区王母湖保护区非法捕捞 , 被保护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当场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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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汤新佳:发现当事人手推小型塑料船只 , 在湖面上利用三层刺网进行捕捞 , 经登船检查 , 发现鱼获物40尾 , 重约2.5公斤 , 当场将当事人带回保护区执法基地 , 对他进行询问 , 后移交到驻地派出所 , 最后将案件移交到孝南区渔政局进行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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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 , 李某今年51岁 , 平时主要在学校开校车 , 因为疫情导致学校没有开学 , 李某就寻思着打捞鱼 , 贴补一下日常开销 , 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有损渔业资源 。
【孝感生活频道|孝感首例!非法捕捞者被罚增殖放流】非法捕捞者李某:当时因为不清楚 , 现在经过他们讲解和教育宣传 , 我现在就知道禁渔区、保护区(不能捕捞) , 才知道这个渔业资源保护区的重要意义 , 也知道认识自己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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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孝南区渔政执法人员的法规和政策宣传后 , 李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 于8月12日向办案人员递交了忏悔书 , 在接受处罚的同时 , 李某自己愿意购买鱼苗投放王母湖保护区 , 来修复损害的渔业资源 。
非法捕捞者李某:我所以就自愿投放鱼苗 , 恢复这个生态环境 , (修复)保护区 , 我有时间尽量在我们当地宣传这个保护区的意义 。
孝南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汤新佳:如果说是使用了禁用渔具 , 那么他就涉嫌了刑事犯罪 , 就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 违反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渔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由于某的行为是初犯 , 加上他的这个网具不是国家禁用渔具 , 所以我们对他本着这个宽严相济 ,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对他的这种行为进行这个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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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这是孝南区首例以增殖放流形式惩戒、教育非法捕捞者 , 旨在彰显孝南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孝南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汤新佳:所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公安、渔政部门的工作 , 在保持区从事非法垂钓、非法捕捞 , 在保护区进行人为干扰活动 , 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所允许的 。
(采访人员/胡五林实习采访人员/解晨宇通讯员/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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