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

:原题为_新民晚报|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
:原题为_新民晚报|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
新民晚报讯(采访人员 金旻矣)长江禁渔 ,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 近日 , 浦东、崇明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立案查处一起涉嫌利用“长江”字样为噱头的进行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案件 。
【新民晚报|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
新民晚报|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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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线索反映上海富策某食品有限公司网店销售鮰鱼翅和长江鮰鱼鱼鳍等 , 立即开展调查 。 当事人网店网页宣称有“长江鮰鱼鱼鳍”销售 , 但实际销售的产品为白鲢鱼鳍 , 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
8月3日 ,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在“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中 , 发现崇明县怡祥居一家店招为“高老庄”的酒店 , 在大众点评平台内“高老庄绿色传奇”店铺中 , 展示一款推荐菜“长江刀鱼” 。 当事人以“长江刀鱼”招揽人气 , 实际上并不存在该菜品 。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 针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 《广告法》规定 ,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 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 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 。
截至目前 ,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农贸(批发)市场1418个次、商超1168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1611户次 。 累计梳理“长江野生”“长江江鲜”“中华鲟”等68个涉及长江鱼类和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特征语义词 , 以本市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类网站、生鲜APP和外省市平台上的本市网店等35万户网络经营主体为对象 , 开展网络专项监测 , 共发现涉嫌违法线索71条 , 其中47条涉及外省市平台内经营者 , 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
下一阶段 , 市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和重点经营户 , 确保本地区销售的水产品来源可追溯 。 重点开展对沿长江口农家乐、渔家乐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 , 通过“明厨亮灶”“远程智慧监管”等方式 , 公开加工原料和制作过程 。 同时 , 强化网络和广告监测监管 , 完善监测关键词库 , 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长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 。 另外 , 畅通12315平台、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 , 鼓励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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