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绳#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养狗者该有怎样的自我修养?( 二 )

诚如前文所说 , 对于外人来说 , 他没有义务去了解你家的狗是什么品种的 , 它仅仅是动物 , 是动物就有潜在的攻击性 。 何况 , 只要检索一下狗攻击人的新闻 , 你就会发现 , 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类似的案例 , 那些看起来温顺的、从来不攻击人的狗 , 偏偏在某个时间发狂了 , 攻击人了 , 有的甚至造成了无法换回的后果 。

这还真不能怪狗 , 因为狗是动物 , 它再怎么人性化怎么“理智” , 它终究是一条狗 , 人无法跟它沟通 , 它是无法完全被预期的 。 该责怪的 , 反倒是养狗者 , 你与狗的关系再亲密 , 你终究不是狗 , 你怎么可以论断并要他人相信 , “我家的狗不咬人”?

有人辩解道 , “可是我家的狗咬人了我能得到什么呢?放心 , 它不会咬你的” 。 这听起来很真诚 , 其实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 你和他人承担的风险不一样 , 你家的狗咬人了 , 你顶多支付狂犬疫苗的费用 , 但外人耗费的时间成本不说 , 还意味着不可预知的风险 。 毕竟不怕一万 , 只怕万一 , 在中国狂犬病的死亡率是100% 。

#牵引绳#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养狗者该有怎样的自我修养?。


#牵引绳#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养狗者该有怎样的自我修养?

(新华社/图)

遛狗记得拴牵引绳 , 公共区域少进入

基于以上两点 , 养狗者就应该明白 , 遛狗记得拴牵引绳 。 这是你的义务 , 如果你没有做到 , 你事实上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 , 并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

早在2010年施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 就对养犬人携犬出户做出了如下规定:

(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二)为犬只佩戴标识牌;(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五)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六)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 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 , 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

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条例 , 这就提醒了公众 , 之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 , 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 让违规的养狗者付出应该有的代价 。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 , 是否狗拴上了牵引绳 , 就可以带它到任何地方去?

并非如此 。 比如《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对携犬禁止进入的区域进行了规定:

(一)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二)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三)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四)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机室、商场;(五)其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 。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

很显然 , 多数养狗者并不知道类似的规定 , 我们经常看到宠物狗跟随主人出入规定提及的各种公共场所 , 尤其是大型商场 。 不少养狗者对这样的规定是激愤的 , 在他们看来 , 狗也有狗权啊 , 狗也喜欢热闹的地方啊 , 何况我拴着牵引绳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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