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前女友将陌生男带回家,他刺伤“情敌”被判两年十一个月

采访人员 王敏 编辑 刘洲
刘力称 , 二审改判后的判决书中依然写道原告对案件的发生没有过错 , 但刘力认为原告对案件产生明显存在过错 , “一个陌生男人突然出现在你家客厅 , 我连保护家庭的权利都没有吗?”
“明明应当判一年半以内 , 法院却判了我两年十一个月 , 很显然是量刑过重” , 厦门男子刘力(化名)说 。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2015年9月10日 , 刘力从外地回到厦门市海沧区出租屋中 , 发现前女友小芳(化名)已更换门锁 。 几小时后 , 小芳跟另一陌生男子林某一同回家 。 刘力敲门强行进入屋内与披着浴巾的林某扭打 , 并用携带的刀具捅伤林某右背部和左腰部 。
2018年6月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认定林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 刘力因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刘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经过两次伤情鉴定 , 2019年12月1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更正林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 刘力犯故意伤害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 。
8月25日 , 刘力告诉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 按照轻伤鉴定 , 自己还是判重了 , 几乎就是“关多久判多久” , 他正在进行申诉 , 希望法院能对自己于2015年所涉的故意伤害案重启调查 。
上游新闻|前女友将陌生男带回家,他刺伤“情敌”被判两年十一个月
2018年6月29日 , 刘力犯故意伤害罪 ,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受访者供图
1 发现前女友换了锁 , 他与陌生男扭打刺伤对方
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 2015年9月10日下午 , 刘力从外地驾车回其和前女友小芳在厦门海沧区租住的房子 , 发现家里门锁被更换 , 遂在楼道等候 。
次日凌晨 , 小芳与一男子一同回家 。 刘力敲门并欲进入 , 小芳不同意 , 两人发生争吵、拉扯 。 刘力强行进入客厅后 , 发现披着浴巾的陌生男子 , 刘力与陌生男子扭打 , 最后用携带的刀具捅伤该男子右背部和左腰部 。
8月19日 , 刘力告诉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 该房子是自己以5000余元所租 , 租房合同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 自己外出回家也是理所当然 。
案发前10天 , 刘力与小芳吵架 , 并已明确说了分手 。 随后 , 刘力去了外地 , 两人并无联系 。 刘力认为 , 情侣间分分合合是常事 , 即便吵架分手了 , 但在他看来并不是真正的分手 , 小芳仍是其女友 , 他亦将小芳视为未来的结婚对象 , 小芳也未从家里搬出去 。
刘力称 , 没想到回家后发现披着自己浴巾的陌生男子 , 才知道自己被戴了顶“大绿帽” 。
于是 , 刘力记不起是陌生男子 , 还是自己先动的手 , 但可以确定的是两人碰面后立刻扭打在一起 , 最后刘力用携带的露营刀捅伤该男子右背部和左腰部 。
刘力称 , 在自己与陌生男子扭打过程中 , 前女友劝二人不要再打了 。 陌生男子冲下楼找人求救报警 , 自己又返回家中洗掉血迹 。 随后 , 刘力开车返回三亚继续工作 , 直至被三亚警方采用人脸识别技术甄别抓获 。
上游新闻|前女友将陌生男带回家,他刺伤“情敌”被判两年十一个月
2018年5月10日 ,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林某损伤鉴定为轻伤一级 。 /受访者供图
2 三次伤情鉴定:从重伤二级到轻伤一级
起诉书载明 , 被告人刘力因琐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 , 并致一人重伤 , 其行为已触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据厦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显示 , 林某伤后拍摄的CT片显示其右侧血气胸 , 伴右肺萎陷约75% , 依照《人体损伤程度定标准》的规定 , 评定为重伤二级;其体表缝合创口长度累计8.9cm , 评定为轻微伤 。 综上 , 林某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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