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已婚女子用同学美照当头像,微信诈骗男网友上万元

近日 ,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微信诈骗的刑事案件 ,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五千元 。
2017年6月份 , 被告人刘某某以其漂亮女同学的头像作为自己的微信头像 , 注册了微信账号 。 被害人周某某(男 , 未婚)通过微信聊天软件将其加为好友与其微信聊天 , 被告人刘某某隐瞒自己已婚并育有一子的事实 , 以与周某某谈男女朋友和承诺年底结婚取得周某某的信任 。 在与周某某利用网络交往过程中 , 被告人刘某某借治病买药、买手机、支付车费等名义向周某某索要金钱用于消费 , 并要求周某某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方法支付 , 共骗取周某某钱财11097.72元 。 后周某某执意提出见面 , 被告人刘某某无法搪塞 , 便将周某某的微信号及手机通讯号码拉黑 。 尔后 , 周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
【潇湘晨报|已婚女子用同学美照当头像,微信诈骗男网友上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刘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案发后其亲属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被骗款项 , 在庭审中又自愿认罪 , 认罪态度好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根据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主动退赔的悔罪表现 , 并结合祁东县司法局对其适用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潇湘晨报|已婚女子用同学美照当头像,微信诈骗男网友上万元】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通讯员李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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