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没拴绳的狗窜上乡间道路撞坏轿车,主人不愿赔怎么办?

现代快报讯(采访人员 刘遥)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辆轿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与狗相撞,导致“车损狗亡”。虽然交警认定狗的主人为此事故负全责,但狗的主人拒不赔偿受损车主的4000多元修车费,双方僵持了几个月都没谈拢,最后“闹”上法庭。承办法官耐心向狗的主人说理,近日此案调解成功,车主拿到了35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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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0年2月16日12点半,王某开着车在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河王村柏油路上行驶时,突然路边窜出一条没拴绳的狗,王某避让不及,撞在了一起。狗当场死亡,王某的车也有一定损坏,修车花了4000多元。
据了解,这条狗是附近村民汤某所养,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王某没有责任,汤某负全责。事后,王某想找保险公司理赔,可保险公司没有同意,认为他的车损是由他人侵权造成。王某只好去找汤某要修车费。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汤某不认可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也不愿赔偿。他称自己养了多年的狗被撞死了,王某不提赔钱的事,反而还向他要修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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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公司对涉案车辆的定损明细表
【现代快报|没拴绳的狗窜上乡间道路撞坏轿车,主人不愿赔怎么办?】7月16日,王某诉至六合区人民法院,要求汤某赔偿修车费、评估费共计4740元。
六合法院认为,汤某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是不了解法律规定,对自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持怀疑态度。承办法官耐心向他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汤某未对其饲养的狗采取拴绳措施,导致王某来不及避让发生事故。作为这条狗的饲养、管理人,汤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月21日,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汤某同意了赔偿。但是,汤某表示自己养狗多年有感情,也有损失,希望王某能考虑作出适当让步。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汤某一次性赔偿王某3500元,了结此案。
法官提醒,近年来因宠物产生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很多养犬人不知道“文明养犬”的真正含义,经常能见到不拴绳的狗在道路上四处乱窜、狂吠,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猫狗都处于放养状态。法院希望通过案例让广大养犬人意识到,饲养宠物也是要尽管理责任的,需要注意提升个人素质和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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