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香楼|“莲香楼”商标再“招亲”?10年商标使用费355万


_原题为:“莲香楼”商标再“招亲”?10年商标使用费355万
南都讯 采访人员赵安然 月饼销售旺季来临 , 月饼和餐饮老字号“莲香楼”商标在此时启动二度“招亲” 。
日前 , 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公告 , 对“莲香楼”商标及“餐饮”服务项目普通使用许可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显示 , 标的物估值355万 , 因此 , 商标使用企业需按照每月营业额的1%向商标注册人缴交商标使用许可费 , 十年合同期内 , 商标使用许可费总金额不低于355万元 。
莲香楼|“莲香楼”商标再“招亲”?10年商标使用费3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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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月饼季 , “莲香楼”商标二度招商 南都采访人员 邹卫 摄
已有一家“莲香楼”商标使用企业
莲香楼是广州少数百年茶楼之一 , 1993年被国内贸易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 , 1999年被评为国家特级酒家 。 “莲香楼”是广州老字号餐饮的代表性品牌 。
广州产权交易所8月17日发出的公告显示 , “莲香楼”商标的注册人为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饮食集团”) , 饮食集团依法依规享有开展本标的招商行为的权利;上述商标有效期届满时 , 饮食集团负责申请商标续期 , 以确保合作方在合同期内对商标的合法使用 。
早在2005年饮食集团转制 , 将泮溪酒家、莲香楼、北园酒家等老字号品牌下放 , 随后经过广州市产权交易所的股权拍卖 , 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下简称“西关世家”)从荔湾区国资委手上取得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99%股权 。
该商标使用关系仍在延续 。 因此 , 公告强调 , 饮食集团与西关世家就“莲香楼”商标授权许可的原有约定 , 并知悉本次招商行为并不形成对原有既定合作约定的破坏 。
对于新的商标使用者 , 公告称 , 饮食集团按合作方每月营业额的1%收取商标使用许可费 , 十年合同期内 , 商标使用许可费总金额不低于355万元;商标使用许可费按月支付 。 参与招标的意向方须在2020年9月7日10时前递交评审文件 。
“一女二嫁”会产生商标纠纷吗?
在已有一家商标使用企业的情况下 , 饮食集团对“莲香楼”商标二度“招亲” , 是否会存在商标纠纷?市场上又是否能接受两家不同企业运营的“莲香楼”?
实际上 , 早在2013年 , 西关世家和饮食集团就曾因“莲香楼”商标使用权对簿公堂 , 原因正是饮食集团将“莲香楼”商标“一女二嫁” , 授权给其他食品企业生产月饼 , 原商标使用者西关世家因将商标注册人饮食集团告诉上法院 , 并对商标使用费的缴纳提出异议 。
在一审败诉后 , 饮食集团提出上诉 。 最终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23号】显示 , 西关在使用“莲香楼”商标期间 , 应按要求向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商标使用费;广州市国资委〔2006〕16号文等文件未对授权许可方式(普通、排他或独占)进行明确 。
该判决表明 , 西关世家对“莲香楼”商标的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或独占权利 。
莲香楼|“莲香楼”商标再“招亲”?10年商标使用费3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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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丽影广场c区的陶陶居 。南都采访人员 黎湛均 实习生 董天健 摄
“陶陶居”商标同属两家企业使用
老字号商标“一女二嫁”的现象 , 在广州不是少数 。 “陶陶居”品牌同样拥有两个商标使用权人 。
去年的8月13日 , 广州酒家发布公告 , 称陶陶居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 成为广州酒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酒家集团获得了100%广州陶陶居食品有限公司股权 。
【莲香楼|“莲香楼”商标再“招亲”?10年商标使用费355万】广州酒家去年7月4日发出的公告称 ,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 利于公司继续聚焦“食品+餐饮”主业 , 落实食品和餐饮两大主业板块多品牌、差异化拓展 , 以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 ,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效益 。 此外 , “餐饮树品牌、食品做规模”是广州酒家的发展方向 , 接手“陶陶居”品牌 , 广州酒家有望将双方优势资源整合 , 把食品工业做大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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