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周杰伦起诉餐厅侵权,姓名、肖像被侵权如何维权?( 二 )


 肖像|周杰伦起诉餐厅侵权,姓名、肖像被侵权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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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奥黛丽 ? 赫本之子卢卡 ? 多蒂知悉此事,认为该餐饮公司利用赫本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来宣传推广餐厅,谋取商业利益,存在侵权行为,于是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奥黛丽 ? 赫本的姓名和肖像,在省级报纸及新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及各项维权支出。
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然不能证明被告以丑化、贬损的方式使用了奥黛丽 ? 赫本的姓名和肖像,但餐饮公司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奥黛丽 ? 赫本的姓名和肖像,不仅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原告对其母亲的情感利益,还直接损害了原告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原告要求餐饮公司停止使用奥黛丽 ? 赫本的姓名和肖像并赔礼道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且餐饮公司利用奥黛丽 ? 赫本的姓名和肖像进行餐厅经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综合考量被告餐厅的地段、环境、服务、菜品定位等经营管理综合因素,被告餐饮公司侵权持续时间、范围,以及被告公司在一审过程中主动停止使用奥黛丽?赫本肖像的行为,酌情认定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一审宣判后,原告和被告不服均提出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判决,个别网友认为餐厅并无过错,毕竟被使用照片的是已故人士。要知道在其他地方,甚至有的餐厅拿古人画像做宣传,也没见其后代追究。
更何况,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自然人死亡之后不享有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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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法律并不承认自然人死亡之后仍然享有人身权,但实践中对死者的肖像仍然是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如果只是以已故之人的肖像进行营利的话,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逻辑来看:只有侮辱性使用死者肖像的才构成侵权,而营利性使用逝者肖像的应该不属于侵权行为。
但别忘了有逝者肖像权行使,其主体可以是逝者的近亲属或国家专门机构。死亡公民的肖像使用权通常由已故公民的近亲属来行使,因为已故公民的肖像对其近亲属有着精神、情感及经济上的特定利益。未经已故公民生前授权或其近亲属同意,擅自使用已故公民肖像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禁止。
当然,未经逝者近亲属同意合法使用逝者肖像的情况,如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逝者肖像的行为仍为合法。主要有:
1、为了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而使用逝者肖像,如对逝者生前先进事迹展览时使用逝者照片。
2、为新闻报道的需要而使用死者肖像。
如果法院审判涉及了外国人人身权利的案件,比如前述的赫本案,那么该法院将会先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以认定人身权是否有效。
总之,不仅是国内外艺人,我们普通人也应该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了,但在此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或是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这样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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