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醉美”七夕,四川高速公安3小时查6起酒驾( 二 )


在对舒某询问得知 , 因今日是情人节 , 自己没有情人就和两个朋友一起借酒消愁 , 酒后就载着醉醺醺的朋友一路驾车从犍为来到乐山玩 , 原本以为情人节公安民警不会检查 , 就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 , 未曾想刚到乐山就被查获 。
此外 , 分局八大队、十一大队也相继在乐自高速荣县南收费站、蓉丽高速仁寿南收费站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各1起 。
高速公安四分局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统一行动日 , 高速公安四分局共计出动警力170人次 , 警车 66台次 , 设置执勤站点25个 , 检查各类车辆3361辆 , 检查登记“两客一危一货 面”车299(辆) , 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90起 , 其中饮酒驾驶5起、醉驾1起、超员载客10起、超速行驶121起、不按规定系安全带179起、无证驾驶3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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