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件|世界大案要案纪实:最疯狂的打闷棍杀人魔焦文军,马俊( 四 )


虽然法院的判决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了认定 , 但二犯均将赃款挥霍或寄回养家 , 实际上物质赔偿很难执行 。 有的社会学家指出 , 根治贫富两极分化 , 彻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才是遏制恶性刑事案件高发的治本之道 。
案件回顾
两伙多次在北京街头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等地 , 采用“打闷棍”方式袭击行人、抢劫财物的5名恶性暴力罪犯 , 今天在北京被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在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 , 辽宁省盘锦监狱服刑人员焦文军伙同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无业人员马俊 , 自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 , 在北京的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处 , 尾随行人 , 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 , 用铁棍、铁锤、木棍等物作凶器击打被害人头部 , 抢劫财物 , 先后分别抢劫70人 , 其中12人死亡 , 58人受伤 。 这2名罪犯抢得人民币、移动电话等款物价值人民币52万余元 。
2000年4月24日10时许 , 焦文军、马俊携带钢筋棍等作案工具 , 在朝阳区安华桥东的一处人行过街桥上猛击一过路人 , 抢得人民币50元及手机1部 。 这名过路人因被打击头部 , 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焦文军死刑;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马俊死刑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 , 依法核准了焦文军等人的死刑判决 。
北京法院针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 , 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财产犯罪和街头犯罪 , 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 依法开展了专项打击活动 。 王明副院长表示 , 今后还将集中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 以确保首都社会环境的长治久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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