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王飞说法吉林市司法局将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中发表 , 且法庭当时都未提出异议的辩护意见作为处罚律师的依据 , 估计是要开了先河了 。 此先例一开 , 哪个律师还敢在法庭上发表尖锐的辩护、代理意见?谁还敢去当庭举报、控告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该问题还望@司法部 重视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吉林司法局行政处罚确立公职人员面子神圣不可侵犯
北京王兴律师:吉林市司法局通过行政处罚确立了公职人员的面子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 我倒想问问吉林市司法局 , 在不能排除这些公职人员履职确有问题的前提下 , 到底怎么说话才是宪法支持的合法批评?怎么来保障公民有效行使批评监督的权利而不用担心随时会被秋后算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