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婚姻中的“忠诚协议”能保证什么( 二 )


据美国学者乔安娜·格罗斯曼与劳伦斯·弗里德曼合著《围城之内——二十世纪美国的家庭与法律》一书介绍 , 在美国 , 人们多会将离婚时的情形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 , 既有婚前协议 , 也有婚后协议等 。 对于婚前协议的效力 , 一般来说 , 各州并不会全部认可 , 而是会将其作为某种形式的特殊协议 , 并将“公正”作为可执行性的条件 , 比如双方都应对各自的财产全面公正地披露 , 各自都应有独立的律师 , 法庭还要对协议的实体公正进行评估 。 而在特别类似于“忠诚协议”的一份“婚后协议”中 , 法院却做出了拒绝执行的判决 。
【北京青年报|婚姻中的“忠诚协议”能保证什么】我国民间的忠诚协议也好 , 美国的婚前或婚后协议也罢 , 能规制的只是在婚姻关系中出现离婚等情况时的财产处分情形 , 有了协议 , 会让夫妻双方明了因“过错”而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 至于夫妻之间的“忠诚”保证 , 则是一纸协议所不能承受之重 。 由此看来 , 忠诚协议的“效力”是有限的 。
总之 , 忠诚协议能保证的 , 主要是无过错一方不至于“人财两空” , 而无法保证情感方面的忠诚 。
(作者系法学博士)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