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生父真的是吕不韦吗?( 四 )

补上了法律课 , 对于秦汉的继承法有了基本认识以后 , 历史侦探请大家回忆一件往事的细节 。 我们在追查吕不韦的时候曾经讲到 , 吕不韦通过华阳大姐说动了华阳夫人接受子异为养子 。 于是 , 华阳夫人开始吹枕边风 , 劝说安国君立子异为继承人 , 安国君同意了 。 这个时候 , 华阳夫人请求安国君将选定子异为太子继承人的决定 , 刻在玉符上作为凭证 。 对于这件事 , 《史记·吕不韦列传》是这样记载的:

安国君许之 , 乃与夫人刻玉符 , 约以为适嗣 。

请大家注意“刻玉符”这三个字 。 玉符 , 是用玉石制作的符 , 有各种形状 , 用来作信用的凭证 。 符一分为二 , 由定约双方分别保管 , 使用的时候取出来合符验证 , 确定约定的可靠 , 作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契约书 。 “刻玉符” , 就是将约定的内容大要 , 分别刻在一分为二的两半玉符上 。 安国君与华阳夫人“刻玉符 , 约以为适嗣” , 就是将册立子异为“适嗣” , 也就是将选定王太子继承人的决定写成文书 , 正式备案 , 然后将其大要刻在玉符上 , 由安国君和华阳夫人各持一半分别保管 。 这个细节非常重要 , 首先 , 它体现了华阳夫人的精明 , 有法制观念 , 重大的事情 , 须要有文字的凭证 。

这件事更重要的意义 , 是在制度上 。 正如我们已经谈到的 , 秦国是法制国家 , 时时处处讲究法律章程 , 不论大事小事、国事家事 , 都用法律文书登录 ,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 秦汉时代 , 王子和封君的册立 , 都极为慎重 , 制度非常完备 , 不但有法律文书保存于政府机构 , 还有正式的仪式宣称其事 , 各种形式的“信用符” , 广泛地使用在各种协议约定当中 ,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凭证 。 立子异为继承人这件事 , 不仅是安国君的家事 , 更是关系秦国国本的重大国事 , 当然立有正式的文书 , 在秦政府做正式的登录和保管 。 这份重要文书的内容大要 , 也刻在玉符上 , 由安国君和华阳夫人分别保存 。

明了了“刻玉符”的重大意义以后 , 我们完全可以肯定 , 安国君立子异为继承人是立有正式的凭证文书的 , 华阳夫人收养子异为养子 , 也是立有正式的凭证文书的 。 进而 , 我们可以推断 , 子异立赵姬为正夫人 , 立嬴政为嫡长子作为继承人 , 也都是立有正式的凭证文书的 。 而且 , 这些凭证文书正式立定的时间 , 都是子异在邯郸做质子的时代 , 有正本和副本 , 正本在咸阳的秦政府档案室 , 副本在子异手中 。 子异从邯郸回到秦国以后 , 这些文书都是有案可查 , 具有法律效力的 。

疑案追查到这里 , 我想从办案侦探的立场向电影电视剧的编导们提一个建议 , 关于秦始皇的影视剧 , 肯定是要重新拍摄的 , 不管是从新发现的历史事实的角度上看 , 还是从新的人物诠释的角度上看 , 现有的影视形象都过于陈旧 , 乖离了历史的真相 。 如果要重拍 , 请在子异与吕不韦脱出邯郸的章节中增加一场离别戏:硝烟迷漫中 , 星空月光下 , 子异与赵姬刻玉符为凭证 , 盟誓终身不忘不弃 , 站在子异身旁的是年长的吕不韦 , 站在赵姬身后的是幼儿嬴政......山盟海誓后 , 子异随吕不韦越城脱逃 , 赵姬携嬴政乔装隐身 , 四人生死未卜 , 两半玉符为凭......生离死别的凄绝 , 当是何等感人的境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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