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欠工程款却被查封财产,拆自家工棚又遭刑诉

投资商江苏华穗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穗)近来陷入一桩司法疑云 , 令公司法人代表姚华珍苦不堪言 。华穗和兴化当地企业江苏千岛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千岛)是甲方乙方关系 , 千岛承建华穗的一期、二期项目后 , 华穗提供了属于自己的临时工棚给千岛无偿使用 。 按照合同约定 , 工程竣工后 , 华穗拆除了临时工棚 , 为三期项目腾地 , 却被指故意毁坏财物 , 导致施工的三名工人被判刑 , 姚华珍被网上追逃 。 这是怎么回事?不欠工程款却被查封财产,拆自家工棚又遭刑诉
被拆的临时工棚按约付款却被诉拖欠工程款2017年11月22日 , 还在施工中的千岛 , 突然针对华穗向兴化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当日 , 法院查封了华穗的地块土地使用权 , 以及在售房屋 , 并冻结华穗的所有账户 , 共计金额6000万元 。 法院要求千岛在30日内对华穗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 否则将依法解除保全 。 查封后的第30天 , 兴化法院收到了千岛的诉状 , 并于当日立案 。 千岛的五个诉讼请求中 , 有一项是要求华穗支付工程款5000余万元 。起初 , 姚华珍对这个官司充满自信 , 她表示华穗一直按约支付 , 实际上并不存在欠款 。此案于2018年1月16日开庭审理 , 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判决 。 法院判决华穗支付千岛工程款2317万余元 , 并驳回了千岛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法院判决的这笔工程款 , 姚华珍表示 , 此款已非彼款 。 “因为两年前千岛提起诉讼时 , 工程尚未竣工 , 还没有总造价决算 , 千岛讨要的只能是阶段性工程款 。 而法院判决华穗支付的工程款 , 却是从竣工后经审计的总造价中扣除已付工程款的余额 。 ”华穗项目二期直到2018年4月2日才竣工验收合格 。 而判决书也显示了华穗阶段性支付工程款的轨迹 。 “在法院立案的时间节点上 , 华穗不欠千岛的工程款 。 ”姚华珍说 。“诉讼前还超过付款约定 , 多付了部分工程款给千岛 , 他却到起诉期限最后一天才诉讼 , 使公司财产被持续查封 。 ”姚华珍拿出厚厚一叠证据材料说:“合同的预估造价是3980万元 , 千岛索要的5000余万元工程款是从哪得来的?”令姚华珍想不明白的是 , 针对千岛的诉讼请求 , 其争议焦点是立案时欠不欠工程款的问题 , 法院应该审查并判决 。 而判决书中却把这个争议焦点变成了“总造价工程款应该如何结算”的问题 , 并启动了工程总造价司法鉴定 , 判决华穗公司还款 。她说:“如果没有这个官司 , 华穗不会遭遇查封 , 三期工程也不会搁置近三年 。 如果没有这个官司 , 工程竣工验收后 , 华穗自然会走第三方审计程序支付工程余款 , 何劳法院来为总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 ”法院划扣的钱怎么进了个人账户此案立案后的第34天 , 千岛突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 理由是所诉工程款中有1655万余元是工人工资 , 说春节将至 , 为防止工人发起群体性事件 , 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民工工资款项 。 2018年2月11日 , 千岛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承诺书》 , 承诺如果因先予执行错误导致华穗损失 , 千岛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兴化法院第二天就下达裁定书 , 说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核实认为 , 千岛拖欠工资1094万余元 , 于2月8日向法院书面建议先予执行华穗的存款和工程监管资金 , 用于发放民工工资 , 由劳动监察大队监督发放 。姚华珍不解 , 华穗欠不欠工程款还未判决 , 劳动监察大队凭什么认定这笔工资该华穗支付?而法院似乎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 认为千岛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 遂裁定划扣了华穗账户存款65万元 , 先行提取了华穗在兴化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的监管资金500万元 。姚华珍认为 , 法院的划扣程序也存在问题 。 她发现 , 这笔款项是公对私 , 被汇入了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的私人账户 。 她表示 , 住建局的监管资金用于工程进度保证 , 是特定化资金 , 并非民工工资保证金 , 怎能如此划扣?而这笔钱最终从私人账户上去了哪里?法院没有给出答案 。就划扣的这笔钱是否确保直接发放到民工人头这个问题 , 2020年7月30日上午 , 兴化法院相关人员向采访人员解释说 ,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随后去问一下” 。按约拆自家工棚却被“追逃”在华穗和千岛签订的施工合同里 , 双方约定 , 千岛若修建临时设施需要临时占地 , 须经华穗办理申请手续 , 由华穗提供场地 。 在施工合同中 , 双方对“竣工退场”也有明确的约定 ,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 千岛应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场地 , 逾期不退场 , 华穗有权处理千岛遗留物品 , 华穗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场地清理恢复 。而二期工程竣工后 , 千岛没有履约退场 。 “千岛一直以工棚他已买下为由不让拆工棚 , 工棚在三期地块上 , 所以三期项目没法开工 。 ”姚华珍说 , 就几间临时工棚 , 一年内多次去拆都没拆成 。2018年初 , 兴化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华穗的三期工程必须在8月31日之前开工 。 同年7月4日 , 兴化市规划局又下通知给华穗 , 要求其7月30日之前申报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直拖到2019年4月30日 , 华穗委托一家土石方公司进场拆除了临时工棚 。 千岛报警 。 在现场施工拆除的温小俊等三人被警方刑拘 。 姚华珍当时不在现场 , 后被网上追逃 。2020年3月13日 , 温小俊等三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兴化法院判刑九个月到一年不等 , 均缓刑一年 。 姚华珍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 “我拆自己地块上的临时工棚 , 怎么就成了故意毁坏财物?”这两桩看似本不该打的官司 , 从诉前查封到起诉 , 从欠民工工资到不履约退场 , 案中千岛此举到底为哪般 , 是否另有隐情?带着疑问 , 2020年8月19日上午 , 采访人员在千岛公司见到了法人代表顾竹春 。 采访人员说明来意后 , 顾竹春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 拎包离开 。法律界:华穗有权拆除临时工棚法院认为 , 华穗与千岛有纠纷 , 有一间临时工棚及棚内部分物品属于千岛 , 华穗强拆三期工程临时设施 , 侵害他人财产权 , 是刑事案件 , 不是纠纷 , 不是自救 。 本案毁坏数额较大 , 双方矛盾纠纷未解决 , 不宜适用刑事和解特别程序 。姚华珍认为法院讲的不对 , 她说三期工程没有临时设施 , 她拆的是二期的临时设施 , 就算是刑事案件吧 , “欠工程款”纠纷真相已经明了 , 为什么不宜适用刑事和解特别程序 , 硬要把工人判刑?法律界人士认为 , 就算所有的临时工棚都是千岛搭建的 , 其不按约退场 , 华穗也有权对其进行拆除 。参与此案的律师认为 , 一年多没有工人 , 棚内有什么能价值4万多元?施工总平图对工棚的位置有严格要求 , 华穗没有批准另建 , 说那间工棚是千岛的 , 证据在哪里?案发后哪天进行的勘查登记 , 期间财物有无变化?谁是合法见证人?这些都是疑点 , 损毁物品的清单要具备合法性 , 证据的关联性要经得起检验 。采访人员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来源:新华传媒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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