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育子老爷子不认落户成难题,民警上门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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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采访人员 任国勇 通讯员 栖公宣) 南京八卦洲的张先生离婚后再婚并且又生了一个小儿子 , 然而张先生的老父亲不认这个小孙子 。作为户主的张老爷子不同意这个小孙子户口迁到他家 , 急得张先生团团转 , 无奈下请民警上门做老父亲思想工作 。
【|再婚育子老爷子不认落户成难题,民警上门劝和】原来 , 2009年 , 张先生与前妻离婚后 , 和前妻所生的大儿子归他自己抚养 。2019年张先生再婚 , 又孕有一子 。因孩子的爷爷(房屋产权人)不承认张先生的小儿子 , 不同意将小孙子的户口迁进来 , 孩子户口只能随妈妈申报在淮安 。“现在我的小儿子快两岁了 , 很快就面临上学问题 , 户口迁不过来就没法在这边上学 , 我心里急呀!”张先生拨打电话向八卦洲派出所的户籍民警黄警官求助 , 看看如何才能将小儿子的户口迁过来 。
民警得知情况后向张先生告知 , 因张先生父亲不愿意写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 派出所暂无法正常受理其孩子迁户申请 。为了解决张先生小儿子户口迁移的难题 , 民警多次做张老爷子的工作 , 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劝说他同意 , 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张老爷子接受了小孙子 , 写下了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几天前 , 张先生如愿将小儿子的户口迁移到八卦洲 。随后 , 张先生拨打12345热线对民警表达感激 。
民警提示:根据《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节 迁往农村地区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可以申请迁往本市农村地区 , 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 父母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的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 提交以下材料: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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