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中见证“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中国西藏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毛泽东就解放西藏的问题作出指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 。”1951年4月 , 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全权首席代表的和平谈判代表团抵达北京 , 同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以李维汉为全权首席代表的代表团进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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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仪式现场 翻拍:孙健
经过多次协商 , 5月23日 , 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 ,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 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签订仪式由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李济深 , 政务院副总理陈云主持 。
“十七条协议”签订仪式上双方代表所用的毛笔与竹笔见证了这一伟大时刻 , 它们均为中央人民政府特制 , 制作精美 , 每件均刻款“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字纪念”和“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
1951年7月 , 文化部文物局将这批文具拨交中央革命博物馆(1960年8月更名为“中国革命博物馆”) 。2003年2月 , 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革命博物馆两馆基础上正式组建中国国家博物馆 。如今 , 这批文具依然珍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 。
当年 , 中央人民政府委托谁特制了这几支毛笔与竹笔?答案就藏在北京琉璃厂的一家百年老字号——戴月轩 。
1916年 , 湖州籍制笔匠戴斌 , 字月轩 , 以他本人的字为店名 , 在东琉璃厂32号开办了“戴月轩笔庄” , 这也是琉璃厂历史上唯一一家以人名为店名的字号 。
步入戴月轩 ,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著名书法家陈半丁题写的“戴月轩”牌匾 。牌匾左右有一对抱柱 , 篆刻着一副楹联“摇曳生姿缘斗管 , 使转得情在颖毫” , 这是教育家、书法家富察庄净在1982年琉璃厂翻建后重张时的重礼 。
如今 , 当年特制“十七条协议”签订仪式专用毛笔和竹笔的老师傅早已不在 , 在北京戴月轩湖笔徽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培新的记忆里 , 戴月轩也并未对此有所记载 。
2003年之前 , 中国革命博物馆工作人员根据馆里的档案记载 , 带着李维汉和阿沛·阿旺晋美在“十七条协议”签订仪式上使用过的毛笔、竹笔原件来到戴月轩 , 请师傅们再复制5套 , 陈培新对接了这项工作 , 才得知原来当年这批毛笔和竹笔是戴月轩特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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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戴月轩复制的李维汉和阿沛·阿旺晋美在“十七条协议”签订仪式上使用过的毛笔、竹笔 摄影:李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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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戴月轩复制的李维汉在“十七条协议”签订仪式上使用过的毛笔局部 摄影:李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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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戴月轩复制的阿沛·阿旺晋美在“十七条协议”签订仪式上使用过的竹笔局部 摄影:李元梅
北京戴月轩湖笔徽墨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白文冲拿出了至今还保存在店里的一套复制品 , 与当年的原件如出一辙 。令人意外的是 , 凑近看才得知毛笔笔杆的材质是红色的料器 , 俗称“有机玻璃” , 这与传统的湖笔用料不一样 , 至于当时为何用这个材料 , 已不得而知 。笔杆上刻款“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字纪念”和“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笔头为羊毫 , 仿照当时的状态还蘸了一些墨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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